关于印发《红河学院202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
满意度调查工作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各单位:
为做好202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满意度调查工作,现将《红河学院2024年度本科教育教学满意度调查工作实施方案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一、调查内容
本科教育教学满意度调查包含师资发展与教育教学满意度、在校生学习与成长满意度、毕业生学习与成长满意度及用人单位满意度共四项调查。
二、调查时间
2024年9月14日—2024年10月15日
三、调查对象
(一)全校教师
(二)在校生
(三)毕业生(含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三年学生)
(四)用人单位
四、调查方式
(一)师资发展与教育教学满意度调查
1.第一阶段:教师信息收集
按照教师教学与发展项目信息收集格式(见附件1)要求,做好我校全体教师的联系方式、电子邮箱等信息的收集工作。
完成时限:2024年9月20日前
牵头单位:人事处
责任单位: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
具体要求: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务必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本部门(学院)全体在职教师(含合同制)信息收集完毕,填写《教师教学与发展项目信息收集格式》(附件1)并上报人事处,联系人:袁建枰,电话:17387319973。
2.第二阶段:开展问卷调查
(1)参与方式
本项目调查采用网上在线填写问卷的方式进行,教师需登录麦可思问卷调查平台进行测评,具体操作步骤及问卷链接另行通知。
(2)测评时间
2024年9月29日-10月15日。
牵头单位:人事处
责任单位: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
具体要求:各部门、各二级学院组织本部门(学院)全体在职教师(含合同制)参加问卷调查,务必于10月15日前完成测评,未按时完成测评的教师,将实时进行通报。
(二)在校生学习与成长满意度调查
1.第一阶段:在校生信息收集
按照学生成长信息收集格式(见附件2)要求,做好我校2021-2024级全体在校学生的信息收集工作。
完成时限:2024年9月20日前
牵头单位:学生处
责任单位:教务处、各二级学院
具体要求:教务处、各二级学院配合学生处进行2021-2024级全体在校生信息收集,务必于2024年9月20日前将在校生信息收集完毕,填写《学生成长信息收集格式》(附件2)并上报学生处。
2.第二阶段:开展问卷调查
(1)参与方式
本项目调查采用网上在线填写问卷的方式进行,学生需登录麦可思问卷调查平台进行测评,具体操作步骤及问卷链接另行通知。
(2)测评时间
2024年9月29日-10月15日。
牵头单位:学生处
责任单位:各二级学院
具体要求:各二级学院组织2021-2024级全体在校生参加问卷调查,务必于10月15日前完成测评,未按时完成测评的学生,将实时进行通报。
(三)毕业生学习与成长满意度调查
1.调查对象
我校2021届、2024届毕业生
2.参与方式
本项目调查采用网上在线填写问卷的方式进行,学生需登录麦可思问卷调查平台进行测评,具体操作步骤及问卷链接见《关于开展2021届、2024届毕业生培养质量评价的通知》(附件3)。
3.测评时间
2024年9月14日-2024年10月15日。
牵头单位: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
责任单位:各二级学院
具体要求:各二级学院组织2021届、2024届毕业生参加问卷调查,务必于10月15日前完成测评。联系人:赵嘉睿,电话:18314435912。
(四)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
1.调查对象
用人单位
2.参与方式
本项目调查采用网上在线填写问卷的方式进行,用人单位需登录问卷星调查平台进行测评,具体操作步骤及问卷链接另行通知。
3.测评时间
2024年9月23日-2024年10月15日。
牵头单位: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
责任单位:各二级学院
具体要求:各二级学院配合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组织用人单位参加问卷调查,务必于10月15日前完成测评。联系人:赵嘉睿,电话:18314435912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
本次满意度调查工作是学校参加审核评估的基础性、关键性工作,各学院、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,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,认真组织全体师生参与调查工作,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各项调查任务。
(二)积极配合,按时完成。
各学院各部门要引导师生以严肃认真的态度,实事求是、客观公正地参与调查,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调查工作,确保本次调查工作高效、有序、保质、按时完成。评建办将定期反馈各项测评进展,各责任单位须及时做好督促落实。
(三)其他事项
请各学院各部门安排一名负责测评工作的老师加入“本科教育教学满意度调查工作”QQ群:638458835。联系人:陈艳15808683909。
附件:
1.教师教学与发展项目信息收集格式
2.学生成长信息收集格式
3.关于开展2021届、2024届毕业生培养质量评价的通知
红河学院审核评估评建办公室
2024年 9月14日

